碎念反覆
每隔一陣子總是要這麼碎念一番的,對於長大的不情願。在書店看到戀人絮語出新版之後我回家就把書拿起來翻了一遍,然後我發現曾經似乎自以為能夠穿透文本清晰地看到什麼的什麼已經消失無蹤了,雖然說僅僅是當作分解戀人的語言沉浸在語言中還是很有意思的,但對於一本宣稱的愛書來說還是會引起有些無法滿足而導致的沮喪。決定來抄一段可愛的真可愛來掩飾一番。
真可愛
可愛。說不清自己對情人的愛慕究竟是怎麼回事,戀人只好用了這麼個呆板的詞兒:「可愛!」
1
「九月的一天,陽光明媚,我上街去買點東西。那天上午,巴黎真可愛……等等。」紛紜的知覺和感受剎那間構成了一個令人頭暈目眩的印象(嚴格來說,頭暈目眩也就是看不見,說不出):天氣,季節,光照,大街,人流,巴黎的市民,繁華的商店所有這些讓人觸景生情;簡單說來,一個惹人的思緒,讓人欲辯已忘言的畫面(正像格雷茲所能描繪的那樣),慾望誘發的好心境。整個巴黎都置於我手掌之中,雖然我並未有意去捕捉它;我說不上是慵倦,也不能算貪婪。歷史、勞勤、金錢、商品、大城市的冷酷等等,那些與巴黎的魅力不相干的現實被我整個地拋在了腦後;我眼中只剩下自己以審美慾求捕捉的對象。拉斯蒂涅站在拉雪茲神父公墓的頂端對著巴黎吼叫:「現在咱們來較量一番吧!」;而我卻對巴黎說:你真可愛!
早晨醒來時,我的腦子裡還縈繞著夜晚的一個印象,被一個幸福的念頭攪得疲憊不堪:「昨天晚上,X……真可愛。」想起了什麼?古希臘人稱之為 “Ia charis” :炯炯的雙眼,光澤的肌膚,容光煥發的意中人;或許,就應了古語 “charis” 的意思,我還要補充這樣一個念頭──希望──:情人會滿足我的願望。
2
出於一種奇特的邏輯,戀人眼中的情人彷彿變成了一切(就像秋天的巴黎),同時他又覺得這一切中似乎還含有某種他說不清的東西。這就是對方在他身上造成的一種審美的幻覺:他讚頌對象的完美,並因自己選擇了完美而自豪;他想像對方也希望戀人所愛的是他/她的整體──這正如戀人所渴求的──而非某一局部;對這整體,戀人用了一個空泛的詞──因為我們在詳察整體時,整體就不可能不縮小──真可愛!這裡沒有絲毫具體的優點,只有情感熔鑄的整體。然而,「真可愛」這一讚嘆在顯示整體的同時,又揭示出整體的不足之處;它想點明我迷戀的究竟是對方身上的什麼東西,但這些東西恰恰又是不可捉摸的;我好像始終蒙在鼓裡;我的語言嗑嗑絆絆;憋了半天最終也只是擠出一個空泛的字眼,好像對方身上卻有能喚起戀慕之心的地方,但卻無跡可尋。3
我一生中遇到過成千上萬個身體,並對其中的數百個產生慾望;但我真正愛上的只有一個。這一個向我點明了我自身慾望的特殊性。這一選擇,嚴格到只能保留唯一(非他/她不可),似乎構成了分析移情和戀愛移情之間的區別:前者具有普遍性,後者具有特殊性。要在成千上萬個形象中發現我所喜愛的形象,就必須具備許多偶然因素,許多令人驚嘆的巧合(也許還要加上許多的追求、尋覓)。這真是一個奇特的謎,我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我愛慕這一個?為什麼我苦苦地思念他/她?我渴求的是整體(倩影、形態、神情)?或僅僅是某一局部?倘若是後一種,那麼在我所愛的情人身上,又是什麼東西最令人心醉?是什麼微不足道的小事?是斷了一片指甲,崩了一顆牙,還是掉了一縷頭髮?再不就是抽菸或閒聊時手指叉開的動作?對這種細微末節,我憋不住想說:這多可愛!可愛的意思就是:這是我喜愛的。也就是唯一的:「沒錯,這正是我喜歡的。」然而,我愈是感覺到自身慾望的特殊性,我越沒法表達清楚;目標的精確與名稱的飄忽相對應,慾望的特殊只能引起表述的模糊。語言上的這一失敗只留下了一個痕跡:「可愛」(「可愛的」最恰切的翻譯應該是拉丁文的 “I’ipse” :是他,確實就是他)。4
「可愛」是精疲力盡之後留下的無可奈何的痕跡──一種語言的疲乏。我斟字酌句,搜索枯腸,也無法恰如其分地形容我所愛的形象,無法確切表達我的愛慾,到頭來,我不得不甘認──並使用──同義反覆(套套邏輯):這可愛的東西真可愛,或者,我愛你因為你可愛,我愛你因為我愛你。迷戀的情愫構成了情話,但又箍死了情話。要形容迷戀,總不外乎這樣的表述:「我給迷住了。」到了語言的盡頭不得不重複最後一個詞──就像唱片放完之後老是重複同一個音一樣──的時候,這種語言上的肯定讓我陶醉:雄辯宏論的精采煞尾,市景穢語的低俗,以及震聾發聵的尼采式的「是」等種種價值觀在此匯聚共存,而同義反覆不正是呈現了這一奇特的狀態嗎?